主旨:函轉「臺南市政府因應COVID-19(武漢肺炎)集會活動防護措施及辦理原則」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各1份(如附件),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109年12月18日府衛醫字第1091379687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府參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09年11月29日修訂公布之「COVID-19(武漢肺炎)」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並自109年12月1日起實施秋冬防疫專案,爰修正旨揭原則。